(經理解後寫出,未完全照原文直翻)
[關於世界]
Q: 貴族前往森林的時候得帶上護衛,那平時出王城的時候也是一樣嗎?
A:是的,只要外出通常就會帶上護衛
Q:魔法使如果持杖什麼的是OK的嗎?
A:在此世界內[發動魔法必須以某物做為媒介]
一般來說杖是最常見的形式,但在不違反世界觀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描述
Q:魔法使都要穿上和魔術師長一樣的制服嗎?
A:不用的,不破壞世界觀、過度裸露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設計衣裝
Q:HOUSE跟貴族館的房間都設有防禦魔法,那麼那是種怎麼樣的魔法呢?
A:是能夠阻擋魔族侵入的魔法。
並不能夠永久維持效力,為了不讓魔法脆弱到一下就可破解,會有值班的宮廷魔法師定期做補強設置。
但防禦魔法僅在警備人力目所不及的房間處佈下,走廊、會談室等處則沒有,魔族仍是可以進入這些地方的
如果想讓魔族進入自己房間,跟外出申請時相同,向魔術師長要求解除防禦魔法即可,但必須有魔法使在場待命
已經有簽下契約的魔族,做為使魔是不會受到該防禦魔法阻擋的
Q:[魔族不能殺害人類][人類不能殺害魔族],這規定人類方面有法律可以約束,那麼魔族呢?
A:由於企畫中禁止角色有死亡表現,因此無論哪方都會成為處罰對象
人類殺害魔族>
依據理由情況,被判定有罪後貴族爵位、宮廷魔法師資格將被剝奪並須入獄服刑
若被判定為正當防衛則不會問罪
魔族殺害人類>
魔族間並沒有法律,因此只有魔王的口令做為規範
[不可以殺害人類,要是破壞規則那就以命來償。]
魔族方的刑罰較為嚴厲,因
1:魔族大多沒有人類的善惡觀。2:魔族要殺害人類相當容易。3:動機清楚明白(想要永恆的生命)
但魔族間自相殘殺魔王並未禁止
Q:金錢換算成日元是多少呢?物價什麼的該怎麼決定?
A:1利布拉=100日幣 / 1拉琵斯=1日圓 (此為音譯不用照著寫)
貨幣或紙幣可以自由描寫
[關於魔族]
Q:變成魔族之後[本性](原型)擁有的記憶會繼承下去嗎?
A:可以繼承,持有的記憶多寡依個體而定
有全部都記得/全部遺忘,也有只有記憶片段的情況
Q:如果本性為生物,那麼變成魔族之後還可以有原本的能力嗎?
A:是有可能的。
與本性無關,從魔族身體特徵延伸出的[身體能力]並不包含在所謂[不可思議的力量]裡
例如有翼的魔族能夠飛行(人形化時收起翅膀就無法飛)
另外,若是持有[超越本性以上的身體能力],此狀況就視為是[不可思議的力量]
EX:本性為犬的魔族,擁有和狗一樣靈敏的嗅覺 → 身體能力
本性為犬的魔族,擁有比狗還要好上百倍的嗅覺 → 不可思議的力量
Q:魔族如果不變成人形有辦法進入王城周邊嗎?
A:雖然不至於無法進入,但魔族對人類來說是恐怖的存在,以一眼就能知道是魔族的樣貌進入市街會引起不小騷動
當然也會有對魔族好奇,甚至關心的人
Q:魔族可以在王城周邊開設店面(客群為人類)嗎?
A:是可行的,開店的情況有兩種
1>變成人形,並且不讓周遭的人知道魔族身分
2>鄰近住民都知道該魔族不會加害人類,而且彼此能相處融洽打成一片
反之如果是人類要開設主要和魔族交易的店鋪,就沒有上述的問題
Q:魔族跟魔法使一樣能使用魔法的話,這樣算在[不可思異的力量]裡面嗎?
A:魔族是無法使用魔法的
雖然有個體差異
但魔族所擁有的是[人類五倍長的壽命][強大的自我恢復力][身體特徵所持有的身體能力][不可思議的力量]
而此世界觀中魔法屬於需要研究才得來的[學問],並不包含在[身體能力]之內
[可以使用魔法]此點如果算是一種特殊能力
考量到實際上魔法有很多種變化,此不可思議的能力要是成立,有可能會變成所謂[最強設定]
因此才規定魔族不可以使用魔法
Q:魔族有辦法繁衍後代嗎?
A:無法的
魔族是生物、物質、現象等物寄宿魔力後誕生出來的種族
沒有家人、後代,甚至也有性別不明的個體
不過,由相同[本性]誕生而出的魔族,彼此有可能產生同伴意識
因而形成如家人、兄弟姐妹一般的關係
[關於世界]
Q: 貴族前往森林的時候得帶上護衛,那平時出王城的時候也是一樣嗎?
A:是的,只要外出通常就會帶上護衛
Q:魔法使如果持杖什麼的是OK的嗎?
A:在此世界內[發動魔法必須以某物做為媒介]
一般來說杖是最常見的形式,但在不違反世界觀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描述
Q:魔法使都要穿上和魔術師長一樣的制服嗎?
A:不用的,不破壞世界觀、過度裸露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設計衣裝
Q:HOUSE跟貴族館的房間都設有防禦魔法,那麼那是種怎麼樣的魔法呢?
A:是能夠阻擋魔族侵入的魔法。
並不能夠永久維持效力,為了不讓魔法脆弱到一下就可破解,會有值班的宮廷魔法師定期做補強設置。
但防禦魔法僅在警備人力目所不及的房間處佈下,走廊、會談室等處則沒有,魔族仍是可以進入這些地方的
如果想讓魔族進入自己房間,跟外出申請時相同,向魔術師長要求解除防禦魔法即可,但必須有魔法使在場待命
已經有簽下契約的魔族,做為使魔是不會受到該防禦魔法阻擋的
Q:[魔族不能殺害人類][人類不能殺害魔族],這規定人類方面有法律可以約束,那麼魔族呢?
A:由於企畫中禁止角色有死亡表現,因此無論哪方都會成為處罰對象
人類殺害魔族>
依據理由情況,被判定有罪後貴族爵位、宮廷魔法師資格將被剝奪並須入獄服刑
若被判定為正當防衛則不會問罪
魔族殺害人類>
魔族間並沒有法律,因此只有魔王的口令做為規範
[不可以殺害人類,要是破壞規則那就以命來償。]
魔族方的刑罰較為嚴厲,因
1:魔族大多沒有人類的善惡觀。2:魔族要殺害人類相當容易。3:動機清楚明白(想要永恆的生命)
但魔族間自相殘殺魔王並未禁止
Q:金錢換算成日元是多少呢?物價什麼的該怎麼決定?
A:1利布拉=100日幣 / 1拉琵斯=1日圓 (此為音譯不用照著寫)
貨幣或紙幣可以自由描寫
[關於魔族]
Q:變成魔族之後[本性](原型)擁有的記憶會繼承下去嗎?
A:可以繼承,持有的記憶多寡依個體而定
有全部都記得/全部遺忘,也有只有記憶片段的情況
Q:如果本性為生物,那麼變成魔族之後還可以有原本的能力嗎?
A:是有可能的。
與本性無關,從魔族身體特徵延伸出的[身體能力]並不包含在所謂[不可思議的力量]裡
例如有翼的魔族能夠飛行(人形化時收起翅膀就無法飛)
另外,若是持有[超越本性以上的身體能力],此狀況就視為是[不可思議的力量]
EX:本性為犬的魔族,擁有和狗一樣靈敏的嗅覺 → 身體能力
本性為犬的魔族,擁有比狗還要好上百倍的嗅覺 → 不可思議的力量
Q:魔族如果不變成人形有辦法進入王城周邊嗎?
A:雖然不至於無法進入,但魔族對人類來說是恐怖的存在,以一眼就能知道是魔族的樣貌進入市街會引起不小騷動
當然也會有對魔族好奇,甚至關心的人
Q:魔族可以在王城周邊開設店面(客群為人類)嗎?
A:是可行的,開店的情況有兩種
1>變成人形,並且不讓周遭的人知道魔族身分
2>鄰近住民都知道該魔族不會加害人類,而且彼此能相處融洽打成一片
反之如果是人類要開設主要和魔族交易的店鋪,就沒有上述的問題
Q:魔族跟魔法使一樣能使用魔法的話,這樣算在[不可思異的力量]裡面嗎?
A:魔族是無法使用魔法的
雖然有個體差異
但魔族所擁有的是[人類五倍長的壽命][強大的自我恢復力][身體特徵所持有的身體能力][不可思議的力量]
而此世界觀中魔法屬於需要研究才得來的[學問],並不包含在[身體能力]之內
[可以使用魔法]此點如果算是一種特殊能力
考量到實際上魔法有很多種變化,此不可思議的能力要是成立,有可能會變成所謂[最強設定]
因此才規定魔族不可以使用魔法
Q:魔族有辦法繁衍後代嗎?
A:無法的
魔族是生物、物質、現象等物寄宿魔力後誕生出來的種族
沒有家人、後代,甚至也有性別不明的個體
不過,由相同[本性]誕生而出的魔族,彼此有可能產生同伴意識
因而形成如家人、兄弟姐妹一般的關係